(原标题:天工股份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工股份)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均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内部董事按其所任职务的薪酬制度执行;独立董事领取按季发放的津贴;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但履职所需合理费用可据实报销。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其与基本薪酬总额的50%。薪酬发放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挂钩,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
若公司亏损或亏损扩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需披露原因。对于“高精尖缺”科技人才,可实行不与经营业绩挂钩的特殊薪酬机制。公司还将根据市场薪资、通胀水平、盈利状况等因素对薪酬体系进行调整,并在财务报告错报时追回超额发放的绩效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