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公告,载列《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供投资者参阅。该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光大银行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审计意见。审计依据为《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审计报告指出,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审计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可能无法完全防止或发现错报。
审计意见认为,中国光大银行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