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发布《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声明,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其责任,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行。报告指出,截至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均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100%,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检查等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技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高风险领域。公司对发现的一般缺陷正在积极整改,但无未完成整改的重大或重要缺陷。本年度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下一年度将继续加强内控与全面风险管理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