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及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相关事务的研究与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主席由董事长担任,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项目建议,推动ESG管理,审阅年度ESG报告,监督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进展,并对相关事项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委员会日常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