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河北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於2026年3月30日決議建議修訂《公司章程》。本次修訂主要涉及第五條和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五條修訂內容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長」改為「董事長、董事或經理」;原擔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長辭任時,視為同時辭去法定代表人職務;公司須於法定代表人辭任之日起三十日內確定新人選。第一百三十四條關於董事長職權的條款內容保持不變。本次修訂尚需提交股東會審議,獲通過後方生效;在此之前,現行章程繼續有效。董事會亦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辦理相關工商備案及變更登記事宜。有關建議修訂詳情將載入通函,並於香港聯交所披露易網站及公司官網刊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