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
上海实业环境控股有限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宣布,其控股子公司龙江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买方”)与青岛清鞍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卖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鞍山清畅水务有限公司及鞍山清朗水务有限公司各100%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2.7亿元。目标公司分别拥有宁远及东台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能力23万吨,经营期限至2042年5月3日。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一项披露交易,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14章及新加坡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0章的规定,无需股东批准。考虑将于完成时支付:首期10%作为定金,二期80%于完成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并由银行履约保函担保,尾款10%作为风险保留金于完成后六个月支付。交易须满足多项先决条件,包括工商注销、债务清理、合规运营等,并须于2026年5月31日前达成。若未能如期完成,买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目标公司2025年度未经审计税前利润合计约991万元。本次收购有助于扩大公司在辽宁及东北地区的业务布局,提升区域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