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基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391)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董事会已于2018年4月19日决议设立提名委员会,并于2026年3月30日修订其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有一名成员为不同性别。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须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秘书由公司秘书或其代表担任,委员会可自行委任具备合适资格的其他人士为秘书。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由任何成员召集。会议通知须提前至少7天发出,经全体成员同意可豁免。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一人须为主席。成员可通过现场、电话或电子方式参会,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视为有效。
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推动董事会多元化;制定继任计划;物色及提名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制定提名政策及程序;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并就董事委任、重选及培训发展提出建议。委员会有权获取内部资料及外部专业意见,并须在联交所及公司网站公开其职权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