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阳光油砂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2012)董事会宣布,原定于2026年3月30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将予以延迟。该通函涉及收购目标公司51%股权的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内容包括股权转协议详情、独立董事会委员会的推荐建议、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函、集团及目标集团的财务资料、上市规则要求的其他信息以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通函中的若干资料,寄发日期将推迟至2026年4月30日或之前。本次收购的完成须待相关先决条件达成,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谨慎对待股份买卖。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国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执行董事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蒋喜娟女士及陈永岚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贺弋先生、邢广忠先生及庞珏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