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香港信貸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273)於2026年3月30日宣佈,其間接全資附屬公司香港信貸與客戶J(孫喆楠先生)及客戶K(孫小杰先生)訂立新貸款協議,向借款人授出本金金額為43,000,000港元的新貸款,年利率13.2%,期限為11個月。貸款以位於香港干德道的住宅物業及停車場作第一按揭抵押,估值約62,000,000港元。新貸款所得款項用於悉數結清此前授予同一借款人的43,000,000港元過往貸款A。此前亦曾向借款人及客戶L林惜文女士授出13,000,000港元過往貸款B。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新貸款與過往貸款需合併計算,因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董事會認為貸款條款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風險可控,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