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阳光油砂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2012)董事会宣布,原定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前寄发的通函将予以延迟。该通函内容包括(i)有关根据特别授权配售最多114,280,000股新股份的配售协议详情;及(ii)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纳入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通函的寄发日期将押后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三十日或之前。本次延迟不影响配售事项的其他安排,但完成须待先决条件达成方可作实,且可能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审慎买卖股份。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国平先生及何沛恩女士,非执行董事Michael John Hibberd先生、蒋喜娟女士及陈永岚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贺弋先生、邢广忠先生及庞珏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