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采纳第二次经修订及重列章程细则)
北京能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1)條發出本公告,宣布董事會建議修訂現行章程細則,以符合上市規則有關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以電子方式發佈公司通訊的監管要求,並作出其他相應及內務修訂。由於修訂內容較多,董事會建議採納綜合所有修訂的第二次經修訂及重列章程細則(「新章程細則」),以取代現有章程細則。建議採納新章程細則須待股東於即將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上以特別決議案批准後方可作實。相關通函將適時寄發予股東,內容包括建議修訂詳情及股東週年大會通告。本公告日期之董事會成員名單亦已列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