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中国康大食品有限公司(于百慕达注册成立)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明确其组织架构及职责范围。提名委员会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主席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决议以多数票通过,全体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视为有效。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组成及成员多元化;协助编制董事会技能表;制定董事提名政策并推荐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推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执行与年度检讨;审查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定期评估董事履职情况;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审阅年报中《企业管治报告》相关内容并向董事会提交审批。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料、聘请外部专业顾问,并获得足够资源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