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公告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制度旨在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薪酬管理遵循价值贡献、有效激励、公平合理、规范管理和激励约束并重原则。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年度薪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任期激励、专项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构成,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的60%。薪酬发放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80%考核后发放,20%递延支付。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对财务造假、重大违纪等情形可追回已发薪酬。离任人员需进行工作交接和离任审计,未尽事项可暂缓支付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