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2025年度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在任独立董事戴克勤先生、熊焰韧女士、朱维驯先生提交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个人基本信息、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确认该等人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持续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董事会据此认为,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符合相关监管规定。
本公告为海外监管公告,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公告由公司董事长夏德传代表董事会发出,于2026年3月27日在香港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