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税务机关要求开展涉税自查,应补缴环境保护税1.25亿元、滞纳金约0.49亿元,合计约1.74亿元,不涉及税务行政处罚。截至公告日,已补缴税款0.97亿元、滞纳金0.39亿元,合计1.36亿元,剩余部分正与税务部门沟通确认。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追溯调整财务数据。应补缴税款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5年归母净利润0.77亿元;滞纳金计入2026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2026年归母净利润0.35亿元。最终以经审计的年度报告为准。本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