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恒源煤电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专项核查,确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蔡晓慧女士、王怀芳先生、王帮俊先生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在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或接受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