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鸿远电子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北京元六鸿远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对2025年12月31日内控有效性进行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于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控体系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评价范围覆盖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涵盖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的变化。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