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薪酬构成方面,非独立董事和高管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薪酬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依据公司业绩、组织绩效和个人考核结果确定。若存在财务造假、违规行为等情形,公司将对已发放薪酬进行追索扣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