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下属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启东市华尔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对价为42,100万元,项目交易总价为207,125.68万元。目标公司核心资产为启东市吕四海域滩涂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一期项目,总装机容量400兆瓦,已于2025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发电。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目标公司将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整体产生的利润预计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