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荃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6年3月发布。该细则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委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检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评估管理层绩效并提出薪酬建议;审查服务合约条款;审批离职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处理股份计划相关事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委员会秘书保存,成员负有保密义务。细则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有细则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