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由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H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将按招股章程规定存入持牌商业银行或香港联交所认可金融机构的短期计息账户。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实施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已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包括审慎选择金融机构、持续跟踪投资产品及接受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监督。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运作,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