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肖珉,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厦门法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具备5年以上会计、审计或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经验,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本人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