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收未领取之二O一九年第二次中期股息)
九龍倉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宣布,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60條,若股息在宣派後六年内無人領取,可由董事會沒收並歸公司所有。二○一九年第二次中期股息於二○二○年三月十日宣派,金額為每股港幣0.075元。倘若該股息款項於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仍然無人領取,將被沒收並歸公司所有。凡有權收取但尚未收到該筆股息或尚未兌現相關股息單的股東,須不遲於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聯絡公司股份過戶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承董事會命,董事兼公司秘書許仲瑛謹此通知各股東有關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