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制度规定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股东会确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提出薪酬建议,董事会或股东会依权限审批。薪酬发放遵循税前扣除相关规定,绩效薪酬部分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支付。公司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存在重大过错的人员可减少、停止支付或追回已发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