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及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
光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36)发布公告,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并采纳新的组织章程细则(“新组织章程细则”),以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开曼群岛适用法例及现行市场惯例。建议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允许通过电子通讯方式发送通知及文件(如财务报表),并接受电子签署的代表委任文据;允许以电子或混合方式举行股东大会,股东可通过电子方式出席、参与及投票;支持以电子方式支付公司行动收益;明确允许公司持有购回或收购的库存股份;并对现有章程细则进行内部结构性和表述性修订,提升清晰度与一致性。建议修订须经股东于即将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以特别决议案批准后方可生效,新组织章程细则将于股东周年大会获批准当日即时生效。相关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适时寄发予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