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电南自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草案))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规定在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细则明确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累积投票的投票原则及董事当选规则。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需具备相应资格和独立性。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进行,投票权不得交叉使用。候选人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半数方可当选。细则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2021年版本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