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澄清公告有关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及董事调任公告)
兹提述金達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之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年业绩及董事调任公告。本公司注意到该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出现两处无意植字错误,谨此澄清:(i)沈先生于二零零三年三月加入本集团;及(ii)彼有权收取截至二零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酬金人民币180,000元。本公司确认,除上述澄清外,该公告之中英文版本所载之所有其他资料均属正确并维持不变。本澄清公告为该公告之补充资料,应与该公告一并阅览。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任维明先生、张鸿文先生、任中先生及唐天横先生,非执行董事为沈跃明先生及颜锦棠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英杰先生、张婵女士及范磊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