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
DYNAM JAPAN HOLDINGS Co., Ltd.(股份代号:06889)董事会于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六日批准采纳新的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取代原有章程。提名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须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日本法律定义的外部董事。委员会成员任期至选任后最近一期营业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届满。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从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委任,并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秘书由公司秘书或其代名人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由主席或其他成员视需要召集。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政策,物色并推荐董事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提出董事继任计划建议,检讨提名政策及雇员多元化政策,并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有权调查相关事项、索取资料及聘请外部专业顾问。委员会须每年检讨自身表现、组成及职权范围,并向董事会提交改进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