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松建化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截至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评价结论一致。纳入评价范围的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分别占合并报表的90.78%和92.98%,涵盖生产管理、资金活动等主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报告期内未发现需整改的重大或重要缺陷,且自评价基准日至报告发布日无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