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松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执业质量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具备承担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能力。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进度安排、重点事项等保持沟通,并听取工作汇报。2026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认为大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和专业性,按时完成了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