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东吴证券作为保荐机构,对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出具发行保荐书。文件披露了本次证券发行的基本情况、保荐机构承诺事项及对本次发行的推荐意见。发行人已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必要决策程序,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发行可转债的条件。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持续经营能力和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用途合规,同意保荐承销该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