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业绩承诺补偿事项的诉讼进展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苏民申2501号,驳回陈明芳、郑奕麟对业绩补偿款纠纷案的再审申请。根据二审生效判决,陈明芳、郑奕麟应支付公司业绩补偿款9093.31万元、违约金75万元及律师费20万元。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冻结相关股权资产,查询到部分不动产线索,仅扣划银行及网络支付账户资金16.06万元,已申请拍卖陈明芳持有的深圳市安特信技术有限公司10%股权。因可供执行财产有限,执行回款规模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暂未确认收益。案件对公司利润影响将视后续执行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