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离任董事-李越冬))
李越冬作为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17日。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出席董事会9次、股东大会5次、审计委员会7次及其他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再融资、募投项目进展、董事及高管薪酬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督信息披露、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任期届满后离任,第四届董事会已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