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组成变动)
珠峰黃金集團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815)董事會宣布,自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四日起,公司執行董事黃雯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Hu Qilin先生獲委任為提名委員會成員。此次變動後,提名委員會由兩名執行董事(陳和先生、黃雯女士)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余亮晖先生、Hu Qilin先生、張祖輝先生)組成,其中多數成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包含一名不同性別成員。本次調整是根據於二零二五年七月一日生效的《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附錄C1企業管治守則的修訂而作出。董事會認為,有關變動有助提升公司的企業管治水平。於本公告日期,公司執行董事為陳和先生、錢鵬程先生及黃雯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為余亮晖先生、Hu Qilin先生及張祖輝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