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董事薪酬管理原则、薪酬结构及发放方式。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董事,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其他非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部分非执行董事领取固定津贴,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薪酬发放遵循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等规定,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挂钩,并可实行递延支付。董事在出现重大违规、被监管处罚或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等情况时,可被扣减薪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