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豪科技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在任独立董事毛群、王敦平、黄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无重大业务往来,未接受财务、法律等服务委托,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亦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情形。董事会认为三位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符合独立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