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本公告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刊发的海外监管公告,载列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该专项说明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基于对丽珠集团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果,确认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与经审计财务报表内容一致。汇总表显示,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存在多项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涉及销售产品、研发、加工、检测、租赁等事项,会计科目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等。此外,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主要为内部资金调拨。截至2025年末,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总额为-3,352.65万元。本专项说明仅用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