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于其他市场发布的公告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对独立董事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韩旭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经核查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相关自查文件,三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公司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董事会确认,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韩旭女士在2025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