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获授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之豁免)
谨此提述威高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2026年2月24日及2026年3月10日有关出售事项之主要交易之公告。由于本公司及其专业顾问需要更多时间编製及落实载入通函所需资料,特别是债务声明、物业估值报告及有关本集团营运资金充足性的信函,故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条之规定,并延长通函之寄发日期至2026年3月27日或之前。于2026年3月24日,联交所已授出该豁免,条件是本公司须于2026年3月27日或之前寄发该通函,并以本公告披露该豁免的详情及理由。该豁免仅适用于本次事件,若本公司情况发生变化,联交所可能撤回或更改该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