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拓普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变动行为。制度适用于公司H股发行并上市后,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证券需提前申报并取得确认,禁止在定期报告公告前后、内幕信息敏感期等期间交易。同时规定股份变动信息披露要求、禁止转让情形、减持计划预披露义务,以及对配偶、子女等关联人持股变动的管理。制度还明确了违反短线交易的收益收回机制及相关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