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公司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发行可转债的条件,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方案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