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融资租赁交易)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01)于2026年3月23日宣布,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II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拟以人民币4,900万元购入其自有中成药生产设备,并将该资产租回,租赁期为18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5,121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4,900万元及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221万元。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1日与承租人I山东力诺瑞特新能源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交易金额为转让价款3,000万元,总租赁款约3,141万元,利息收入约141万元。由于两家承租人由同一最终实益拥有人高元坤共同控制,且交易在12个月内完成,根据上市规则第14.22条及第14.23条,该等交易合并计算后构成须予披露交易。公司认为交易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股东整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