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的法律意见书)
苏美达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国机资产持有的蓝科高新6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6.92%,交易完成后持股比例达21.72%,成为控股股东。本次收购在国机集团实际控制的不同主体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可免于发出要约。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不涉及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未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无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