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薪酬会」)由亚洲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委任,负责审视和建议集团全体董事的薪酬政策,制定高级行政人员薪酬,并审议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的薪酬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会成员由董事会委任,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不少于三位且不多于五位,大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可获连任。薪酬会获董事会授权就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行政人员的薪酬方案咨询管理层意见,聘请外部专业顾问获取市场数据,制定退休金计划、实物福利等相关薪酬方案,并可邀请非成员参会或向管理层授予权力执行任务。薪酬会职责包括建议董事及高管薪酬政策、审核附属公司薪酬政策变动、建议非执行董事薪酬、审批管理层薪酬方案、参考市场水平制定薪酬、审查离职补偿及不当行为解职补偿、审议退休及激励计划修订,并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薪酬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法定人数为至少两位独立非执行董事,会议秘书由人力资源部主管担任,会议记录发送全体成员并按需提供给董事会其他成员,主席须在会后向董事会提交决议摘要报告。薪酬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董事会须每年至少审视本职权范围一次,必要时进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