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子公司获得布洛芬颗粒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布洛芬颗粒《药品注册证书》,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H20263621,剂型为颗粒剂,规格0.2g,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3类,同意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该产品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及发热症状,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版)乙类品种。2024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布洛芬相关剂型销售额约为44亿元。本次获批进一步丰富公司布洛芬产品剂型,但药品销售受政策和市场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