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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品牌(01749.HK):须予披露的交易及关连交易 - 商标许可协议内容摘要

(原标题:须予披露的交易及关连交易 - 商标许可协议)

于2026年3月20日,杉杉品牌运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49)与杉杉集团订立商标许可协议,杉杉集团同意授予本集团就其业务营运使用“杉杉”及“FIRS”等特许商标(第24类及第27类)的独家许可,并授权第三方仅用于本集团业务营运的权利。协议期限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根据协议,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许可费为人民币1,125,000元,2027年度为人民币1,500,000元,2028及2029年度各为人民币1,800,000元,按季度支付。本集团将负责特许商标的维护工作。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相关无形资产不超过人民币6,225,000元将在集团综合财务报表内确认,该交易构成一项资产收购。由于杉杉集团为公司关连人士,且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总代价低于10,000,000港元,本次交易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并作为获部分豁免的关连交易,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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