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报告显示,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覆盖财务报告、资金管理、采购销售、资产管理等主要业务环节。评价结果显示,报告期内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