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涉及仲裁结果的公告)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ICC)就仲裁号28574/XZG的仲裁案件作出的《裁决书》。公司为被申请人,需向申请人AWE支付1,595,092,562日元损失赔偿、105,000美元预付费用及256,000,000日元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并支付相应利息。本次仲裁结果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7,000万元人民币,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已充分考虑该影响。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