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货币基金、R1-R2级银行理财等。投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制定相关风控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