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创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2788)发布了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成员不少于3名,包括至少1名执行董事和1名符合独立性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将委任其中一人为主席。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需要增加会议次数,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决议以多数票通过,主席在票数相等时有决定票。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研究和建议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相关的战略、风险管理和重大决策,具体职责包括跟踪ESG及气候变化趋势,提出战略建议;统筹ESG工作部署,推动ESG融入公司战略与内控体系;审查ESG相关风险与机遇;监督ESG管理表现;审阅ESG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并履行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委员会有权接触管理层、索取资料,并在必要时聘请专业顾问。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有关委员会工作的提问。
